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2019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5日       发布者:夏令奇       查看次数: 2177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9年新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招收新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办法,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 学校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3. 公示学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向社会的承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4.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制度,遵守“三不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制度,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超出招生计划数;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不招收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

6、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面谈过程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不对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范围、招生数

1.招生范围:在全市范围招收新生。

2.招生数:班级数为6个,每班40人,合计招生数不超过240人,其中嘉定区招生数不低于80人,上海其他区招生数不超过160人。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应届小学毕业生。

2. 品德优秀,有优良的学习习惯。

3. 有健康的体魄,体育成绩良好。

4.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五、报名时间与方法

1. 报名时间:201956日—58

2. 报名方法:有进本校就读意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和本人,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六、录取条件

1. 面谈:518日(周六)、519日(周日),具体时间待定。

·我校只面谈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学校面谈。

2.录取办法:面谈将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3.录取时间:520-5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

 

七、收费标准:

每学期学费为17800元,住宿费为15002500元。

 

八、奖励制度:

为调动和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道德修养,养成尊师爱校、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学校将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给予奖学金。每年九月的开学典礼发放前一学年的奖学金。

 

九、工作程序

1.学校设立“招生热线”(021-59102511),接受学生(或其监护人)来电咨询。

2.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规定, 如实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

32019413-421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不组织学生报名,不进行纸笔测试,不对学生进行面谈,不收取学生简历(包含各类获奖证书)。

4.有就读本校意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本人和监护人,于201956-58日期间,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5518-519日,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对填报本校为第一志愿的学生进行面谈。学生凭手机短信面谈通知,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学校面谈。

6.学校综合评价参加面谈的小学毕业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择优录取,并报学校校务会通过

7.学校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面试通过。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逾期视作放弃。527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及时将新生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8.接收新生入学材料后,向入学新生发出《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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