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2019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5日       发布者:夏令奇       查看次数: 52055

一、学校简况: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华东师大二附中)承办的民办初中,也是华东师范大学的教育实验基地。由华东师大二附中派出上海市特级校长领衔的管理团队及名师团,践行华东师大二附中“卓然独立、越而胜己”的办学理念,传承“追求卓越、崇尚创新”的校园文化精神,努力创建具有卓越品质教育的特色学校。

民办华二初级中学坐落在“千米一湖、百米一林”的嘉定新城。嘉定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科研院所的高科技成果为学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文和科技氛围。学校占地53亩,建筑面积35333平方米,由法国著名设计师设计。校园分教学、运动、生活三大功能区,以教学区为主体,通过连廊把四栋教学楼连为一体。挑空的教学楼底层和教学楼中庭以及连接教学区和生活区的休闲平台为学生提供了通透、舒适的活动空间,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建筑风格。

学校已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教学水平精湛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其中,66%的青年教师毕业于复旦、交大、华东师大等985高校;36%的青年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此外,更有多位来自华东师大二附中资深名师以及来自各区的学科骨干教师,教书育人,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致力于为未来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宽厚扎实的基础。除国家规定课程,学校已开设学科拓展、体艺技能、综合实践、荣誉课程等四大门类100余门校本课程,激发学生兴趣、发掘学生潜能,力求学生轻负担、教学高效率,以最少的时间获取最佳的教学效果。同时,学校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如π节、艺术节、民俗节、科技节等,丰富了学生们的校园文化生活。

为调动和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道德修养,养成尊师爱校、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学校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对于优秀的初三毕业生,学校还特设“卓越奖”。

建校以来,硕果累累。2015年进入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行列;20163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向我校正式颁发了“5A级社会组织”奖牌;学校荣获 “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贡献奖”、“嘉定区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学校”……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屡屡获奖,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上海赛区二等奖、《全能脑力王——STEAM青少年电视公开赛》一等奖,“首届校园大亨中国区作品展评”初中组第一名(特等奖),上海市科普英语竞赛一等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高中组)一等奖、赛复创智杯一等奖等奖项。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校长(原华东师大二附中校长)何晓文教授寄语:这是大学附中的校园,崇尚科学和艺术,洒满生命阳光,充满创新活力。生活在这里的师生员工是最亮丽的风景,他们享受学习、工作的每一天。这里没有绝对权威,有的是彼此尊重。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卓然独立,越而胜己,这是每一位同学的努力目标;关爱学生、敬畏职业,以自己的智慧成就学生的辉煌,这是每一位教师的庄严承诺。我坚信:大学附中文化能够让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让教师享受事业成功的幸福,让我们的学校成为品质卓越的一流名校。

 

二、招生原则:

1.认真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9年新生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3.公示学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向社会的承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制度,遵守“三不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制度,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超出招生计划数;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不招收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

6、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面谈过程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不对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何晓文

成员:常务副校长乔根凤、党支部书记王兵

家长代表:翁韵海

 

四、招生范围、招生数:

1.招生范围:在全市范围招收具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数:班级数为6个,每班40人,合计招生数不超过240人,其中嘉定区招收不低于80人,上海其他区县招收不超过160人。

 

五、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

201956日~8日,有意向就读我校的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

2.面谈时间:

518日(周六)、519日(周日),具体时间待定。

3.面谈要求:

我校只招收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电子学生证(电子学籍卡)、《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学校面谈。

4.录取办法:

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择优录取,并报学校校务会通过。

520日~521日,第一志愿录取。

 

六、收费标准:

每学期学费为17800元,住宿费为15002500元。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1-59102511(教务处)陈老师、郭老师、程老师

  咨询邮箱:zhaosheng@hecz.cn

 

八、交通:

    嘉定区宝塔路1166号。地铁11号线,嘉定1路、14路、15路均可到达。

 

九、网址:

    www.hecz.cn

 

十、学校“三不”承诺:

    1、本校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

2、本校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

3、本校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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